9月18日,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員會發(fā)布了癌癥疼痛診療規(guī)范(2018年版)的通知。癌痛患者有了更規(guī)范的治療了!
初診癌癥患者的疼痛發(fā)生率約為25%,而晚期癌癥患者的疼痛發(fā)生率可達60%-80%,其中1/3的患者為重度疼痛。
是什么導致癌痛發(fā)生?
癌痛的原因復雜多樣,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:
1.腫瘤相關性疼痛:因為腫瘤直接侵犯、壓迫局部組織,或者腫瘤轉移累及骨、軟組織等所致。
2.抗腫瘤治療相關性疼痛:常見于手術、創(chuàng)傷性操作、放射治療、其他物理治療以及藥物治療等抗腫瘤治療所致。
3.非腫瘤因素性疼痛:由于患者的其他合并癥、并發(fā)癥以及社會心理因素等非腫瘤因素所致的疼痛。
癌痛到底有多痛?
除了常規(guī)評估原則之外,還有量化評估原則。
1.數字分級法(NRS):使用《疼痛程度數字評估量表》(見圖1)對患者疼痛程度進行評估。將疼痛程度用0-10個數字依次表示,0表示無疼痛,10表示能夠想象的最劇烈疼痛。交由患者自己選擇一個最能代表自身疼痛程度的數字,或由醫(yī)護人員協助患者理解后選擇相應的數字描述疼痛。按照疼痛對應的數字,將疼痛程度分為:輕度疼痛(1-3),中度疼痛(4-6),重度疼痛(7-10)。
2.面部表情疼痛評分量表法:由醫(yī)護人員根據患者疼痛時的面部表情狀態(tài),對照《面部表情疼痛評分量表》(見圖2)進行疼痛評估,適用于自己表達困難的患者,如兒童、老年人、存在語言文化差異或其他交流障礙的患者。
3.主訴疼痛程度分級法(VRS):主要是根據患者對疼痛的主訴,可將疼痛程度分為輕度、中度、重度三類。
(1)輕度疼痛:有疼痛,但可忍受,生活正常,睡眠未受到干擾。
(2)中度疼痛:疼痛明顯,不能忍受,要求服用鎮(zhèn)痛藥物,睡眠受到干擾。
(3)重度疼痛:疼痛劇烈,不能忍受,需用鎮(zhèn)痛藥物,睡眠受到嚴重干擾,可伴有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或被動體位。
癌痛如何治療?
癌痛的治療方法,包括病因治療、藥物治療和非藥物治療。
1.病因治療
即針對引起癌痛的病因進行治療。癌痛的主要病因是癌癥本身和/或并發(fā)癥等引起;需要給予針對性的抗癌治療,包括手術、放射治療、化學治療、分子靶向治療、免疫治療及中醫(yī)藥等,有可能減輕或解除癌癥疼痛。
2.藥物治療
1)非甾體類抗炎藥物和對乙酰氨基酚。是癌痛治療的常用藥物。不同非甾體類抗炎藥有相似的作用機制,具有止痛和抗炎作用,常用于緩解輕度疼痛,或與阿片類藥物聯合用于緩解中、重度疼痛。
2)阿片類藥物。是中、重度癌痛治療的首選藥物。對于慢性癌痛治療,推薦選擇阿片受體激動劑類藥物。長期使用阿片類止痛藥時,首選口服給藥途徑,有明確指征時可選用透皮吸收途徑給藥,也可臨時皮下注射用藥,必要時可以自控鎮(zhèn)痛給藥。
對于未曾使用過阿片類藥物的中、重度癌痛患者,推薦初始用藥時選擇短效阿片類止痛藥,個體化滴定用藥劑量;當用藥劑量調整到理想止痛及安全的劑量水平時,可考慮換用等效劑量的長效阿片類止痛藥。
對于已經使用阿片類藥物治療疼痛的患者,可以根據患者的療效和疼痛強度,參照表1的要求進行滴定。
對于疼痛病情相對穩(wěn)定的患者,可以考慮使用阿片類藥物緩釋劑作為背景給藥,在此基礎上備用短效阿片類藥物,用于治療爆發(fā)性疼痛。阿片類藥物緩釋劑的劑量調整參考表1。
、 初始劑量滴定。阿片類止痛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存在較大的個體差異,需要逐漸調整劑量,以獲得最佳用藥劑量,稱為劑量滴定。對于初次使用阿片類藥物止痛的患者,建議按照如下原則進行滴定:使用嗎啡即釋片進行治療;根據疼痛程度,擬定初始固定劑量5-15mg,口服,Q4h或按需給藥;用藥后疼痛不緩解或緩解不滿意,應于1小時后根據疼痛程度給予滴定劑量(見表1),密切觀察疼痛程度、療效及藥物不良反應。第1天治療結束后,計算次日藥物劑量:次日總固定量=前24小時總固定量+前日總滴定量。次日治療時,將計算所得的次日總固定量分6次口服,次日滴定量為前24小時總固定量的10%-20%。依法逐日調整劑量,直到疼痛評分穩(wěn)定在0-3分。如果出現不可控制的藥物不良反應,疼痛強度﹤4,應考慮將滴定劑量下調10-25%,并且重新評價病情。
②維持用藥。在我國常用的長效阿片類藥物有嗎啡緩釋片、羥考酮緩釋片和芬太尼透皮貼劑等。在應用長效阿片類藥物期間,應備用短效阿片類止痛藥,用于爆發(fā)性疼痛。當患者因病情變化,長效止痛藥物劑量不足時,或發(fā)生爆發(fā)性疼痛時,立即給予短效阿片類藥物,用于解救治療及劑量滴定。解救劑量為前24小時用藥總量的10%-20%。每日短效阿片解救用藥次數≥3次時,應當考慮將前24小時解救用藥換算成長效阿片類藥按時給藥。
阿片類藥物之間的劑量換算,可參照換算系數表(見表2)。換用另一種阿片類藥時,仍然需要仔細觀察病情變化,并且個體化滴定用藥劑量。
如需減少或停用阿片類藥物,應該采用逐漸減量法,一般情況下阿片劑量可按照10%-25%/天劑量減少,直到每天劑量相當于30mg口服嗎啡的藥量,再繼續(xù)服用兩天后即可停藥。
3)輔助鎮(zhèn)痛用藥。輔助鎮(zhèn)痛藥物,顧名思義能夠輔助性增強阿片類藥物的止痛效果,或直接產生一定的鎮(zhèn)痛作用;包括抗驚厥類藥物、抗抑郁類藥物、皮質激素、N-甲基-D-天冬氨酸受體(NMDA)拮抗劑和局部麻醉藥等。輔助鎮(zhèn)痛藥常用于輔助治療神經病理性疼痛、骨痛和內臟痛。輔助用藥的種類選擇和劑量調整,也需要個體化對待。常用于神經病理性疼痛的輔助藥物:
、倏贵@厥類藥物:用于神經損傷所致的撕裂痛、放電樣疼痛及燒灼痛。
、谌h(huán)類抗抑郁藥:用于中樞性或外周神經損傷所致的麻木樣痛、灼痛,該類藥物也可以改善心情、改善睡眠。
對于癌痛采用藥物治療期間,應當在病歷中及時、詳細記錄疼痛評分變化和藥物的不良反應,以確;颊叩陌┩传@得有效、安全、持續(xù)控制或緩解。
3.非藥物治療。用于癌痛治療的非藥物治療方法,主要有介入治療、放療(姑息性止痛放療)、針灸、經皮穴位電刺激等物理治療、認知-行為訓練以及社會心理支持治療等。適當地應用非藥物療法,可以作為藥物止痛治療的有益補充;而與止痛藥物治療聯用,可能增加止痛治療的效果。